2015-03-26 17:22:40板新

牙病醫療支出,方可申報列舉扣除額

台南李小姐來電詢問,她因門牙太突出不美觀,正在作牙齒矯正,不知牙齒矯正的醫療支出能否列報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醫藥費」扣除額的範圍是限於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之醫療費用,故以美容為目的之植牙、齒列矯正與鑲牙等支出,因非屬醫療性質,不可列報扣除。若為牙病所為之植牙、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須檢附醫師出具之診斷證明及收據,方能列報扣除。
該局進一步指出,列報扣除之「醫療費」須以支付予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是不得扣除的。
國稅局提醒民眾注意上述醫藥費扣除之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規劃科 蘇稽核06-2223111分機8053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