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8 09:21:07板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自103年10月1日起加強輔導轄區內夜店營業人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3年10月1日至104年1月31日止,將對轄區內經營夜店營業人執行輔導誠實報繳營業稅作業,期以愛心辦稅方式輔導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為宣導經營夜店營業人正確納稅觀念,促使營業人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誠實報繳營業稅,減少因不了解稅法規定而造成逃漏稅捐情事,將以設籍臺北市且以提供DJ撥放電音舞曲或嘻哈音樂、設有舞池、吧台、包廂等音樂活動空間及一併提供餐點、飲料服務為主要經營型態之夜店營業人為輔導對象,輔導其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覈實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基於愛心辨稅理念,該局呼籲於輔導期間,請營業人務必自行檢視,如因一時疏忽,有短開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或取得不合法之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請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自動補報補繳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可免除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聯絡人:審查四科沈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10)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