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5 09:22:01板新
餿水油事件,營利事業遭受退貨,如何申請報廢?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受到劣質豬油事件波及,營利事業若因使用疑似受污染油品為原料,致產品遭封存、下架或回收等因素而報廢者,除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其報廢損失者外,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或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取具證明文件,核實認定。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報廢損失申請書可至該局網站下載,路徑: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書表及範例/各稅常用書表下載/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437】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一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瓊芬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148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