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4 09:02:16板新
暫繳您申報了嗎?
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103年度暫繳申報至9月30日截止,請未辦理申報或繳納暫繳稅款者,把握時間在期間內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申報;為服務營利事業該局很貼心在網站首頁設立「暫繳稅額專區」,可方便快速取得暫繳申報最新資訊,並鼓勵營利事業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tax.nat.gov.tw)辦理申報,以網路代替馬路,省時、方便又環保。
為使營利事業快速且有效率地完成申報,南區國稅局特別整理暫繳申報相關規定如附表:
該局再次提醒營利事業,如果未於規定期間內辦理暫繳,雖在103年10月31日以前補報及補繳暫繳稅款,仍應按暫繳稅額,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自10月1日起至繳納暫繳稅款之日止,按日加計利息;逾10月31日仍未依規定辦理者,稽徵機關會按規定計算其暫繳稅額,並依前揭利率,加計一個月利息,一併徵收,所以為維護自身權益,千萬別忘了要在9月30日以前辦理暫繳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楊科長
聯絡電話:06-2298012
相關附件:
附表-暫繳申報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