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第3414次院會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將轉送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本次擬具之「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主要係為解決海關實務執行貨品認定之困難以減少徵納雙方爭議,並簡化稅制以提升全球競爭力指標項目評比排名,同時為反映廠商及各界建議事項,降低廠商進口成本,提升產業及外銷競爭力。各項修正均經徵詢產業主管機關意見,並經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通過,合計共修正章註、類註各4項,增註11項,稅則稅率96項。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本次海關進口稅則修正之主要內容如下:
一、解決海關實務執行面之問題
為期稅則貨名明確及分類需要,修訂類、章註及稅則號別等92項,主要係涉及貨名的修正,稅率則維持不變。例如:修正稅則第8504節之貨名「感應器」為「電感器」,以避免海關在實務認定時發生疑義。
二、簡化稅制以提升全球競爭力指標項目評比排名
將稅則第03079130號「活、生鮮或冷藏鐘螺」等現行採複合稅課稅之9項農漁產品,修正為按從價稅稅制課稅。
三、配合產業發展之需要,調降部分貨品之稅率
(一)為應產業需求原料殷切,調降稅則第14049040號「椰殼(整粒、片、碎屑)及其碎片之壓縮塊」及稅則第81129222號「其他混合五金廢料」之稅率為免稅。
(二)為提供低度開發國家(LDCs)貨物進口免稅待遇,以促進該等國家經濟發展,於稅則第20098030號「檄樹果汁」之第2欄稅率增訂低度開發國家(LDCs),適用免稅稅率。
四、配合稅則增註規定增修訂部分
(一)為改善稅率結構不合理,降低廠商進口成本,提升產業競爭力,增訂第37章增註三及第39章增註四,對於輸入感光乳液、顯影劑及酚樹脂,供製造塗佈感光平板版材(CTP)用者免稅。
(二)為鼓勵民間企業、團體及個人捐贈消防用途之救災車輛及救災裝備等,供消防機關使用,以達社會救助之目的,修正第87章增註十三、十四規定,擴大免稅主體之適用範圍。
(三)為建構更完善之無障礙運輸環境,增訂第87章增註十八,對於輸入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之機動車輛,經證明確供無障礙計程車使用者免稅等。
(四)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修正第29章增註四、第30章增註三、第84章增註五、第85章增註六及第87章增註九等規定之核准或核發證明文件機關名稱。
該署最後表示,本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103年9月4日第3414次院會通過,近日內將轉送立法院審議。另對於修正內容有任何不瞭解之處,歡迎洽詢財政部關務署稅則法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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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
更新日期: 201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