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1 09:05:07板新

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103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多利用網路辦理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會計年度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應自103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繳納暫繳稅額或辦理暫繳申報。
該局說明,暫繳申報係輔助結算申報之即時徵繳制度,也就是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營利事業,於暫繳申報期間,先行計算其應納稅額,並繳納稅款的一種制度。其目的在減輕納稅義務人於年度結算申報時,一次負擔大額稅款的壓力,並便利國庫資金調度。
該局進一步說明,每個營利事業單位(包括各公營及民營之公司)都須繳納暫繳稅款或辦理暫繳申報。暫繳申報方式有兩種,一種方式是營利事業依據前一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計算並繳納暫繳稅款,此方式只須繳納稅款,不用再辦理申報;另一種是利用試算的方式,也就是營利事業依據今年上半年度的所得,計算出應繳納的稅額,但必須請會計師針對上半年度收入、成本及費用做查核簽證,營利事業必須提供相關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及填妥試算表後,才能辦理暫繳申報。另外營利事業可提示扣繳憑單、投資抵減證明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留抵稅額證明書等文件,抵減暫繳稅額。
暫繳稅款的繳納方式非常多元,可經由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印附條碼繳款書或自行填妥自繳稅額繳款書後,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如果應自行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並免負擔手續費;或使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帳戶轉帳繳納。
該局呼籲,請營利事業多加利用網路辦理暫繳申報,網路申報身分憑證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簡易報稅密碼或使用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http://moeaca.nat.gov.tw)核發工商憑證IC卡,即可方便且快速完成暫繳申報。
(聯絡人:審查一科曹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337)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