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2 08:46:28板新
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應納稅額請算至「元」為止。
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應納稅額請算至「元」為止。
【苗栗訊】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10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5月1日開始,為避免「1元退稅」爭議,該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計算應納稅額時計算至「元」為止,角以下捨去(即計算後產生小數點時,採「無條件捨去法」)。
該分局說明,實務上除了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就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採尾數不滿1元者,按四捨五入計算外,其餘各稅稅款之計算,係以無條件捨去小數點計算稅額,但是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各項稅捐時,常因習慣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應納稅額,致與電腦核定應納稅額不符,產生1元誤差之退稅案件,徒增徵納雙方困擾。
該分局呼籲,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應納稅額時,請注意小數點以下捨去不用繳稅,以免發生「1元退稅」案件。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
上中區國稅局網站(網址: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苗栗分局,服務管理課,李美英,電話:037-320063轉526)
資料來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