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重大變革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重大變革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重大變革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一年一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即將開始,特別說明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重大變革如下:
一、提供所得查詢服務:配合財政部實施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納稅義務人於結算申報期間
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下載所得資料或於
結算申報期間親洽稽徵機關臨櫃查調或參考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列的所得資料,另本局本年
度新增預約查調服務,可以電話、傳真或至本局網站線上預約,指定領取地點及時間,節省
您排隊時間。
二、擴大稅額試算服務範圍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擴大適用範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仍納入適用。
(一)納稅義務人102年度有執行業務所得業別屬其他者(格式代號為9A-90)。
(二)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子女或父母,其當年度所得未超過免稅額、薪資特別扣除額、儲蓄
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合計數者。
(三)納稅義務人101及102年度經試算之列舉扣除額大於標準扣除額,惟上年度採標準扣除
額申報或102年度採標準扣除額計算仍無應納稅額者。
今年度符合稅額試算之納稅義務人將由稽徵機關歸戶並試算後於4月24日開始郵寄試算通
知書給納稅義務人。
三、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恢復課徵所得稅自102年起個人如有下列證券交易所得,應核實
申報並與綜合所得稅 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一)當年度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股票。
(二)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在10萬股以上者(含10萬股)。
(三)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於上市、上櫃以後出售者(101年12月31日以前初次上
市、上櫃或屬承銷取得之股票在1萬股以下除外)。
(四)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出售各種股票之交易所得。
四、提高個人免稅額、扣除額及稅率級距
(一)兩年度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比較
(二)兩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比較
五、10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新增核定標準個人出售房屋若未依規定申報房屋交易所得,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之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15%計算其出售房屋所得額:
(一)臺北市或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達8千萬元以上。
(二)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達5千萬元以上。.
六、擴大所得及扣除額查調範圍
(一)新增所得提供範圍
1.所得人為執行業務者個人之執行業務所得扣繳憑單。
2.證券交易所得僅提供屬受託人轉開之信託證券交易所得憑單。
(二)新增扣除額提供範圍
1.全民健康保險費之補充保險費。
2.給付與20,410家健保特約診所之部分負擔及掛號費金額(不包含自付額):資料係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供診所之部分負擔金額及就診次數,按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蒐集該診所之掛號費單價,計算之醫藥及生育費。如另有自付額部分,請檢據申報。【#202】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陳妍岺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56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