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6 09:22:06板新
申辦自然人憑證,「機」不可失,快來兌領「讀卡機」!
申辦自然人憑證,「機」不可失,快來兌領「讀卡機」!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2年6月1日後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且設籍本局轄區之納稅義務人,自103年4月21日起,可持自然人憑證IC卡、身分證(或影本)及103年3、4月或5月份統一發票收執聯5張(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構),至該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兌領讀卡機1台,兌領時間自103年4月21日起至兌完為止。
該局說明,兌領之統一發票須為103年3、4月或5月份未列印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如為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或經該局及所屬單位兌領過之發票,不得兌領;若已於活動期間兌領過讀卡機者,亦不得重複兌領。
該局指出,為配合推動電子化政府及推廣網路報稅,多加運用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在家上網報稅亦能獲得便捷又快速之網路服務,並宣導民眾購物索取統一發票,特別舉辦本次活動,期透過多元宣導方式灌輸納稅觀念,以提升納稅意願;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科 呂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71
資料來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