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3 09:20:19板新
春暖花開,正值考季,各種入學考、就業考陸續展開,而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是否已內含營業稅,主辦單位是否應開立發票?
春暖花開,正值考季,各種入學考、就業考陸續展開,而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是否已內含營業稅,主辦單位是否應開立發票?
高雄國稅局表示: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舉辦之各種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基於我國之營業稅係屬消費稅性質,而應考人參加考試與一般消費貨物或勞務尚有不同,不宜負擔消費稅,故財政部於96年7月18日以台財稅字第09604521860號令核釋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而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之報名費,如該營業人屬一般營利事業,尚無法適用上開財政部令釋規定;惟考量應考人參加考試不具消費性質之ㄧ致理由,財政部又於98年5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800087850號令解釋,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民眾如仍有疑義,可電洽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詢問,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118】
新聞稿提供單位:法務一科 職稱:審核員 姓名: 金立莉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515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