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31 08:45:29板新
營業人發行禮券應該如何開立發票
營業人發行禮券應該如何開立發票
(臺中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發行禮券者,應依下列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一、 商品禮券: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應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
二、 現金禮券:禮券上僅載明金額,由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金額,憑以兌購貨物者,應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如訂明與其他特定之營業人約定憑券兌換貨物者,仍應由承兌之營業人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於銷售貨物時,消費者如以商品禮券支付,營業人僅需就消費者另行支付之金額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如收到現金禮券時,則應按實際交易金額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再次呼籲,請營業人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應確實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的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以免違章受罰。民眾如有疑問,可至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 查詢,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綜合規劃科
何鳳珠,電話:04-23051111轉8506)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