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4 08:47:55板新
營業稅自行選案查核將自103年4月1日起展開,請自行檢視有無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或短漏報銷售額等情事,以免經查獲受罰!
營業稅自行選案查核將自103年4月1日起展開,請自行檢視有無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或短漏報銷售額等情事,以免經查獲受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鹽埕稽徵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稅並加強營業稅稽徵,該所將自103年4月1日起展開一年一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將加強查核轄內食品、家庭用品等行業,及營業稅累積留抵稅額異常、申報進銷項金額與其營業規模顯不相當及曾經人檢舉漏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列為選查對象。
該所基於鼓勵營業人自行誠實納稅及落實愛心辦稅理念,特訂自即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為輔導期間,呼籲轄內營業人自行檢視,倘涉有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短、漏報銷售額之違章情事者,只要在該所尚未進行調查(103年4月1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逾期若經查獲有違漏情事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除追繳稅款外,並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另查獲漏開統一發票者,除補徵稅額外,將處1倍至10倍罰鍰,一年內如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該所特別籲請營業人注意,切勿因此受罰。【#093】
新聞稿提供單位:鹽埕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張嘉玲
聯絡電話:(07)5337257分機6577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