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08:54:28板新
兩岸海關舉行關稅技術合作專家組會議 開展ECFA貨品貿易之稅則分類交流與合作
兩岸海關舉行關稅技術合作專家組會議 開展ECFA貨品貿易之稅則分類交流與合作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已於101年8月9日第8次江陳會談完成簽署,並自102年2月1日生效。為使本協議生效後能確實有效執行,雙方海關於101年10月30日在上海召開海關合作工作小組第3次會議中,同意設立通關事務及技術合作、關稅技術合作、統計合作、AEO合作及緝私合作等5個專家組。
關務署表示,在關稅技術合作專家組的交流合作部分,雙方海關先前已就「與ECFA貨品貿易有關之兩岸海關電子資訊交換系統」的合作項目召開過3次會議,本(103)年3月4日至6日於臺北所舉行的關稅技術合作專家組第4次會議,主要針對兩岸海關稅則分類制度、運作機制等充分交換意見,並研討兩岸海關稅則申報錯誤處置方式及稅則爭議案件解決方式,以及交流相關貨品稅則分類意見。
本次會議雙方海關代表達成共識,將利用即將上線之「與ECFA貨品貿易有關之兩岸海關電子資訊交換系統」,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充分交換相關貨品稅則分類意見。希藉由雙方的相互瞭解,建立更緊密的聯繫平台,以及時溝通解決兩岸貿易貨物通關稅則分類問題,俾兩岸海關稅則分類趨於一致,創造更便捷的通關環境。
新聞稿聯絡人:邵欽國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04
分 類: 關務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
更新日期: 201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