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單位申報之所得稅各式憑單自今(103)年起,民眾於今年5月可以自然人憑證上網下載或至國稅局臨櫃查詢所得
扣繳單位申報之所得稅各式憑單自今(103)年起,對符合條件之所得人得免再填發憑單,民眾於今年5月可以自然人憑證上網下載或至國稅局臨櫃查詢所得。
所得稅法修正有關各式憑單採「原則免填發憑單,例外予以填發」之規定,即憑單填發單位如已依規定期限,於103年2月5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102年度之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等各式憑單,且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免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惟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之權益,規定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
另配合各式憑單免填發方案,財政部提供所得人多元管道查詢所得憑單資料,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可利用下列管道查詢所得憑單資料:
(一)於今年5月份結算申報期間,以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下載所得資料查詢。
(二)符合稅額試算案件之納稅義務人,將由稽徵機關就所得歸戶並試算後於4月25日郵寄給納稅義務人。
(三)今年5月1日起,於上班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親洽稽徵機關臨櫃查詢,或填具委託書授權他人代理查詢。
(四)103年2月5日以後,即可向憑單填發單位查詢,或要求憑單填發單位填發憑單。
國稅局表示:以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下載所得資料,可避免排隊等候方便又省時,並可於線上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籲請民眾多加利用。至於自然人憑證申請之方式,應由本人親自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應備資料如下:1.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2.電子郵件信箱帳號3.規費250元,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可跨縣巿辦理,民眾可就近至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高雄國稅局最後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扣繳單位寄發之扣免繳、股利憑單,或收到的憑單有缺漏,請務必記得於5月份循上面所列管道查詢您的所得資料並辦理結算申報。【#068】
新聞稿提供單位: 審查二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梁元章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52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