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6 08:59:50板新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兌領最後期限至今年3月20日止,尚未兌領者請儘速兌領!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兌領最後期限至今年3月20日止,尚未兌領者請儘速兌領!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退稅憑單的最後兌領有效期限至103年3月20日止,為避免受退稅人逾期無法領取,呼籲您儘速提出兌領!
該局表示,兌領有效日期後,退稅憑單將無法再辦理展期,須待4月底另行轉開國庫支票後,再持轉開之國庫支票向金融機構領取,屆時受退稅人將落後一段期間始能取得退稅款,故特提醒已接獲退稅憑單尚未提出兌領者儘速提出兌領!
為讓納稅人能即時取得退稅款,建議納稅人採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退稅,在三大批次退稅日當天退稅款即自動撥入帳戶,除節省奔波提兌的時間,更不用擔心退稅憑單逾期無法兌領,而且退稅直撥帳戶成功後,國稅局會寄發「直接劃撥通知單」,通知稅款已經入帳了,既迅速又安全,今年5月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記得要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退稅喲!【#052】
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助理員 姓名:孫瑞霞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82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