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6 08:56:03板新
103年4月1日起即將展開加強餐飲及買賣業開立發票查核作業
103年4月1日起即將展開加強餐飲及買賣業開立發票查核作業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鼓山稽徵所表示:為加強查核營業人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依法申報銷售額及報繳營業稅,將針對申報銷售額偏低、長期累積留抵稅額或申報進項稅額鉅大及經常被檢舉漏開統一發票之餐飲及買賣業者,列為選案查核對象。
該所指出,該項查核作業將自103年4月1日起展開,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有否因一時疏忽而發生前揭違反稅法之情事,並於103年3月31日前自動辦理補報補繳。凡是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如已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的營業人,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而免予處罰,但如經查獲有違漏情形,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除追繳稅款外,另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呼籲營業人自行檢視如有以上缺失儘早辦理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048】
新聞稿提供單位: 鼓山稽稽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呂麗娟
聯絡電話:(07)5215258 分機:6671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