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0 09:20:55板新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受理轄區本年度專責報關人員申請獎勵作業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受理轄區本年度專責報關人員申請獎勵作業
臺北關表示,自即日起至103年3月底止,凡具備以下條件之轄區專責報關人員,得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該關申請核頒獎狀,經核符合獎勵條件者,將擇期公開表揚:
一、執行專責報關業務滿三年以上,並繼續執業中者(檢具目前服務報關業所出具證明書供核及個人投保資料)。
二、申請之前一年度所簽證之進出口報單(不含轉運申請書)在五百份以上,且年錯單率(簽證錯單數量與簽證報單總數相比)未超過千分之一者。
三、申請之前一年度未受停止報關審核簽證業務、廢止執業登記處分者。
四、申請之前一年度未受警告或罰鍰處分者。
五、申請之前一年度,在報關業者之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基法所公布當年最低基本工資者。
該關指出,相關獎勵作業所需之申請書可至該關網站(網址:http://taipei.customs.gov.tw/)」首頁左側表列「申請書表下載」/本關提供之申請書表/報關業設置管理/7、「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申請書」下載。相關業務諮詢事項,請洽該關業務二組服務課,電話:(03)3834265分機357。
業務承辦單位:業務二組
聯絡電話:03-3834265分機357
新聞聯絡人:黃明照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分 類: 關務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
更新日期: 20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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