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9 10:41:28板新

申報期間截止後發現扣(免)繳憑單填報錯誤,請儘速申請更正。

申報期間截止後發現扣()繳憑單填報錯誤,請儘速申請更正。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申報期間已於10325日截止,憑單申報單位如已經辦理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發現申報錯誤,請儘速向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更正。

國稅局表示:近年財政部推動綜合所稅稅額試算服務措施,頗受好評,好的服務措施能持續有效的推動,實繫於憑單申報資料之正確性,為提高稅額試算資料之準確度,提高納稅義務人之採用率,憑單填發單位應務求資料之正確性。

另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及節能減紙,財政部推行所得稅各式憑單採「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作業,為利納稅義務人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能透過各種方式取得正確所得資料,符合憑單免填發的條件之一為憑單填發單位應於法定申報期間如期申報憑單資料,如申報單位逾期申報憑單或於申報期間結束後辦理憑單更正者,仍須將正確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

國稅局特別提醒憑單申報單位,如有申報錯誤,請儘速向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更正,俾利後續稅額試算服務措施,情節輕微者,尚可適用免予或減輕處罰之規定。【#036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梁嘉瑋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259

 

回頁首

分 類: 賦稅

發布單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