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3 17:36:39板新

103年電子發票新政策兼顧營業人與民眾需求 邁向發票全面電子化新里程


消費通路電子發票自10311日起實施多項重點新政策,對民眾服務部分,格式統一改採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方便收納整理。藉由虛實合一制度,直接用手機條碼整合管理虛擬與實體消費通路電子發票,更方便與環保。對營業人服務部分,主動核定電子發票資格,實施丁種發票專用字軌,發票帳務處理更便利。各項新措施兼顧營業人與民眾需求,有助於共同邁向發票全面電子化新里程。

配合電子發票雲端儲存做法,與解決民眾長期反映紙本發票格式不一問題,紙本電子發票自10311日起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規格一律改為寬5.7公分,長9公分,發票與明細分離,營業人將不再主動提供交易明細,民眾可透過各式免費電子發票APP掃描發票上二維條碼(QR code)直接查詢明細,有退換貨需求則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若仍有交易明細需求民眾仍可要求營業人印出,不會影響消費權益。

另一項便利民眾新措施為「虛實合一」制度,我國長期以來虛擬通路皆採取「託管」制度,自10311日起,凡開立電子發票虛擬消費通路皆可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方便民眾透過手機條碼整合管理虛擬與實體消費通路之電子發票,更能確保對領獎相關權益。

另為擴大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資格與便利性,自10311日起,將主動核定營業人具有開立電子發票資格,凡有意願營業人只需直接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使用電子發票即可,簡化申請資料與程序。同時為方便營業人管理電子發票字軌,自10311日起,凡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皆需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丁種字軌),可避免試辦階段二、三聯發票字軌交互使用情況,將有助於提升營業人與記帳業者的發票管理效能。電子發票相關訊息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雲網站:www.einvoice.nat.gov.tw;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設有24小時免費服務電話:0800-521-988

新聞稿聯絡人:張副組長志龍

聯絡電話:(02)2746-1218

E-Mailclchang@fia.gov.tw

 

資料來源: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更新日期: 20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