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17:45:18板新
澄清臺北市北投區泉源路77號等建物占用國有土地,並未同意託管辦理綠美化
媒體報導國有土地遭臺北市北投區泉源路77、77-2、77-3號建物占用案,經國產署北區分署102年9月5日會同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現場會勘結果,泉源路77、77-2、77-3號主體建物並未坐落國有土地,惟毗鄰之臺北市北投區泉源段三小段505、506、506-6、506-7、515地號國有土地遭該等建物附屬設施併同使用,現況搭建圍籬、種植花草樹木等使用,面積約1,400坪,本署北區分署並未同意其使用。
國產署表示,上述國有土地遭占用部分,該署北區分署將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規定,限期占用人騰空返還、繳納使用補償金,並將所涉竊佔罪嫌資料移供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至於媒體報導現場遭挖掘地下通道乙節,經是日於泉源路77-2、77-3號房屋地下室勘察結果,未發現有通道入口。
新聞稿聯絡人:沈科長嫚嫻
聯絡電話:02-27814750分機1890
資料來源: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更新日期: 2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