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6 17:51:32板新
在貼有TRS退稅標誌的商店購買特定貨物,才能適用外籍旅客購物退稅
外籍旅客來台灣旅遊,購買紀念品並攜帶回國,要具備什麼條件,才能適用外籍旅客購物退稅規定呢?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外籍旅客購物退稅制度規定,外籍旅客於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經稽徵機關核准,並貼有TRS(Tax Refund Shopping)退稅標誌之特定營業人,購買可隨旅行攜帶出境的應稅貨物,含稅總金額達新台幣3,000元以上者,可於購物當天,提示已加蓋入境章戳之外籍護照正本,要求特定營業人開立退稅明細申請表,並在購物日起30天內將貨物攜帶出境,即可於出境時持憑外籍護照、退稅明細申請表、統一發票及所購買之貨物等,向海關申請退還購物所支付之營業稅。
國稅局提醒外籍旅客,必須在貼有TRS退稅標誌的商店購物才能適用外籍旅客購物退稅制度,且因退稅系統係採取發票開立日與實際交易日相互勾稽機制,故旅客必須在購物當日申請開立退稅明細申請表,才能符合退稅規定;另外,已申請開立退稅明細申請表之貨物,如在出境前已經轉讓、消耗,致海關無法查驗,或未於購物日起30天將貨物攜帶出境,都將無法辦理退稅,請旅客務必注意。【#455】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四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葉香伶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332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