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3 17:57:40板新

103年起紙本電子發票名稱與格式統一,交易明細免列印,QRcode隨時查


  為提高辨識度與方便民眾整理,財政部自10311日起將統一紙本電子發票格式,一律為5.7公分寬、9公分長,發票期別與發票號碼將加大與加粗,交易明細將不再主動列印,直接儲存於發票下方的兩個QRcode,民眾可直接利用APP 查詢。如對交易明細有需求的民眾,可要求營業人於開立發票時一併列印供保存查詢,但對統編等有報帳需求之民眾,仍由營業人主動列印給予交易明細。另為符合電子發票雲端儲存的模式,紙本電子發票(收執聯)將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

  電子發票推動的目的,希望民眾多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但節能減紙,所有發票資訊雲端儲存,不用擔心發票遺失、毀損或錯失對領獎,更可長期保存發票資訊,確保民眾有交易糾紛時的退換貨依據。

  為提升民眾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的誘因,財政部特別自10271日起加開「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只要持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電子發票),將於該期(7-8)的統一發票開獎日(925)起,從使用載具索取的電子發票中抽出2,000組,每組2000元的中獎發票,載具索取越多中獎機會越大。同時為鼓勵民眾多用手機條碼與已註冊歸戶的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加碼再推出「電子發票愛台灣百萬抽獎活動」,詳情請上活動網站(map.einvoice.tca.org.tw)查詢。

電子發票相關訊息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雲網站(www.einvoice.nat.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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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更新日期: 20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