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17:19:51板新

全民減碳綠美化,國有土地好美麗

國產署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綠美化,截至1027月底,已提供綠美化面積約527.6公頃,相當於20座臺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可吸收約3,694公噸CO2排放量,兼顧生態保育,營造都市景觀新風貌,發揮土地短期利用效益並避免遭傾倒垃圾或占用,有形及無形成效均顯著。

國產署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在無處分、利用計畫或機關申辦撥用前,提供各機關或民間辦理綠美化是國產署目前推動的重要措施。該署自96年起即修正訂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其後再依實務執行需求,分別於98420日、98916日及10124日檢討修正行政規則內容,並為便民及推廣辦理,建置網站專區提供相關資訊。自98年起迄今,本署提供綠美化之國有土地筆數每年成長約400筆以上,面積每年增加約100公頃以上,突顯出法規在經檢討修正鬆綁後,對於業務推展已有明顯助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加強推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國產署各分支機構更積極主動就轄管土地篩選適宜綠美化土地,列冊函送土地所在地各鄉(鎮、市)區公所統籌辦理及轉達里(村)長,提供作為綠美化委管或認養申請參考。另為利民眾瞭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土地位置,由國產署各分支機構於網站提供之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土地清冊增設位置圖欄位,提供簡易之街道示意圖(例如Google-map),以供申請人瞭解相關位置。

資料來源: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更新日期: 201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