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1 14:34:36板新

中部五縣市營業人及代理人自本(102)年7月15日起申購統一發票將可於轄區內跨點購買

(臺北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加強便民服務,苗栗、臺中、南投、彰化、雲林等中部五縣市營業人自715日起可就近向其中任一縣市代售點購買統一發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往統一發票銷售,限制營業人及代理人於同一縣市及代售點方能購買,為加強便民服務,財政部印刷廠修改銷售發票系統web版程式,開放該局轄內營業人跨點購買發票機制,自715日起營業人可選擇中區局轄內任一縣市代售點購買統一發票。

該局提醒營業人及代理人,該項服務機制尚未擴及轄區外縣市,所轄營業人跨該局轄區以外之縣市仍無法購買統一發票。

資料來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