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5 17:26:55板新
提前買回國庫券,國庫節省債息31萬元
財政部為減輕政府債息負擔,提升國庫財務效能,委託中央銀行於6月24日以公開標購方式,提前買回「財101-5期」、「財101-8期」及「財101-9期」等3期國庫券,由於市場惜售,標購結果僅買回「財101-9期」國庫券面額1.5億元,計節省債息31萬元。
本次原計畫買回3期國庫券,包括「財101-5期」,364天期,原發行日期為101年8月14日,原償還日期為102年8月13日,計提前49天買回。「財101-8期」,273天期,原發行日期為101年11月27日,原償還日期為102年8月27日,計提前63天買回。「財101-9期」,364天期,原發行日期為101年12月3日,原償還日期為102年12月2日,計提前160天買回。標購結果「財101-9期」買回情形如下:
(一)公告買回面額:新臺幣300億元。
(二)投標總額:新臺幣8.5億元。
(三)實際買回面額:新臺幣1.5億元。
(四)得標利率:年息0.48%。
聯絡人:蔡淑齡
電話:(02)2322-8472
分 類: 國庫
資料來源: 財政部國庫署
更新日期: 201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