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1 17:13:07板新

新修正「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4)及「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408)格式將於102年7月1日上路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除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但書規定,為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者,且其所購進之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使用,免予繳納營業稅外,餘皆應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原規定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4)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如有購買國外勞務,須另行以「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408)繳納該筆營業稅,不能併同當期404申報書一起申報繳納,不但申報不便,亦容易造成逃漏。為解決此問題,財政部已核定修正404申報書及408繳款書格式,並自10271日起實施,以404申報書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於102715日前申報1025-6()營業稅時,即可適用新格式,購買國外勞務只要併同404申報書一起申報繳納即可。至非屬使用「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404)申報繳納之營業人(例如:小規模營業人、個人),如有購買國外勞務情形,仍應另行以408繳款書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服務轄區內營業人,該局對使用404申報書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將逐一通知輔導,如有疑問可以就近洽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陳科長

 

聯絡電話:06-2298048

 

彙總編號:10206-1403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