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1 18:14:24板新
通訊地址變更該如何通知國稅局呢?
林小姐來電詢問,往年綜合所得稅皆採稅額試算服務方式申報,如今搬家地址有變動,可以申請變更稅額試算通知書的寄送地址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本人如要變更郵寄地址,請於每年2月15日至3月15日,透過網路線上申請或書面申請方式向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
線上申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申請年度之前1年度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
書面申請: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將申請書以郵寄、傳真或親送至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並應檢附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憑核驗(臨櫃申請者請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請一併提示委託人及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影本、委任書及印章。【#071】
新聞稿提供單位:鳳山分局 職稱:助理員 姓名:黃慧芳
聯絡電話:(07)7404001分機5811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