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7 17:23:16板新

財政部組織改造 無縫接軌


        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財政部及所屬機關組織法即將於1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財政部已訂於102年1月2日上午九時舉行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宣誓暨所屬機關首長佈達及宣誓典禮,並由所屬各機關自行規劃舉辦揭牌儀式,屆時財政部全體同仁在全新的組織接續運作下,將確保各項業務無縫接軌。
        財政部完成組織改造後,在業務方面,除既有的國庫、賦稅、關務、國有財產及財政資訊等5大主要業務外,將再移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管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另外,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之國有新生地開發之非工程業務將移至國有財產署,原關稅總局之燈塔及助航設施業務將移至交通部航港局。在組織方面,新的財政部以最適業務分工、最佳組織架構及最低員額經費之原則,設綜合規劃司、國際財政司、推動促參司等3個業務單位,及秘書處、人事處、政風處、會計處、統計處、法制處等6個幕僚單位,所屬機關部分,設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南區國稅局、關務署、國有財產署、財政資訊中心等10個中央三級機關,另設四級訓練機構之財政人員訓練所。
        此次財政部組織改造,從業務面而言,新加入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性質涉及政府財務調度、賦稅管理、公共建設服務提供等,因此,從統籌國家財力資源及財政開源節流之角度,移撥至財政部主管;另外,行政院為以公共建設提振內需、維持國內經濟成長動能,因此「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已將「促進投資推動建設」列為重要策略,未來財政部將運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平台」,提供單一窗口協調服務,發揮輔導、協助、媒合角色,促進民間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善用促參(民間投資)及PFI(民間籌資)制度等多元財政手段,活化及增進公產效益,並且維護公共建設目的。從組織面而言,原有的稅制委員會將整併至部本部,原有的臺北區支付處將整併至國庫署,總計精簡2個三級機關;又為強化關務政策與執行功能,原有的財政部關政司將與關稅總局整併成立關務署,整體而言,確實達成強化部本部核心政策規劃功能,精實所屬三級機關組織。
        此次組織改造,財政部將在既有的基礎上加強整體財政規劃,未來將秉持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及國家競爭力之理念,積極朝法規鬆綁、行政流程簡化及為民服務品質提升等方向努力,以確實達成「精實、彈性、效能」之目標,俾滿足社會及人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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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財政部人事處
更新日期: 201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