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7 17:21:50板新

落實組織精實,財政部國庫署與臺北區支付處於102年1月1日整併,相關支付業務仍於原址辦理。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法業奉 總統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自102年1月1日施行,原臺北區支付處併入財政部國庫署,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歲出款項的支付業務,將由國庫署支付管理組辦理,支付業務仍在原址辦公,原於支付處中部辦公室辦理之業務,仍在原址集中支付大樓辦理。國庫署將以更有效率與更便捷的行政作業服務各機關及廠商,各機關及廠商如有業務需要請逕洽原辦公處辦理。
聯絡人:劉科長秋萍 
電 話:(02)23957500轉100
 

資料來源: 財政部國庫署
更新日期: 201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