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16:59:36板新
國產局持續活化大面積國有土地,提升運用效益
為配合大面積國有土地不標售政策,國產局積極推動大面積國有土地開發業務,持續以招標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及釋出土地權利與民間合作開發4種方式辦理,目前推動情形如下:
一、招標設定地上權:持續篩選交通便利、區位條件俱佳的國有土地,因應市場需求,彈性訂定招標條件,透過競標機制釋出土地使用權供民間開發利用。101年預計辦理20宗,其中12宗(2宗位於臺北市【松山區、內湖區】、5宗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林口區】,臺中市、高雄市、台南市、南投縣及花蓮縣各1宗)將於101年6月底前公告招標,另8宗於101年下半年公告。
二、參與都市更新:截至101年5月底止,累計已受理都更案件計1,017件,面積達58.81公頃,已參與選配更新後房地計49件,可領取370戶建物、555個停車位及權利金6億9,893萬元。參與更新分回之房地,除供行政機關作為辦公廳舍使用外,零星戶數可辦理出租以增加收益。
三、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
(一)國產局為協助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業發展需要,提供國有土地與其合作開發,除可帶動周邊經濟活動、增加就業機會外,另可增裕中央及地方稅收,並提供民眾更優質的生活環境。截至101年5月底止,完成合作或委託開發契約簽訂者計有18案;另有2案刻辦理簽約作業中。上述18案中,較受矚目者為「與經濟部加工出口處合作開發臺中軟體園區案」、「與新北市政府合作招商開發淡水遊憩區案」及「與臺東縣政府合作招商開發數位電影商城案」。
(二)另為積極推廣本業務,國產局所屬各分支機構主動洽各地方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舉辦業務宣導說明會,目前有11案達成初步合作共識,刻正洽商研訂工作計畫草案中。
四、釋出土地權利與民間合作開發:為引進民間資金投資開發,興建優質辦公廳舍供政府機關使用,並提升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現有教學、會議、住宿機能,建置優質訓練環境。國產局推動財稅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已於101年4月24日再次公告招商,訂於101年6月26日開標。
新聞稿聯絡人:趙科長子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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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更新日期: 20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