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30 16:29:30板新

南區國稅局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對於營業人移用信用卡刷卡機涉及逃漏稅案件輔導自動補報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促進誠實申報繳納營業稅,以維護租稅公平,增裕庫收,將自101年7月1日起,執行 100年度營業人移用信用卡刷卡機供他人使用查核作業。 
   該局表示,近來發現有營業人申請刷卡機裝設地點與其營業登記地址不符之情形,尤以適用低營業稅稅率之營業人,將刷卡機移交予適用高稅率之營業人使用,致適用高稅率之營業人短漏報銷售額之情形最為嚴重。 
  該局已挑錄轄內使用刷卡機之營業人名冊,由查核人員按地址查對,如申請多台刷卡機,與其營業稅申報情形不相當,必要時請收單機構提供合約書、收款人帳戶資料或訪查消費者,以釐清相關交易之真正營業地點及實際負責人。 
  該作業輔導期自即日起至101年6月30日止,該局呼籲營業人如有移用他人刷卡機之情形,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到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陳科長            06-2298048       
  彙總編號:10104-1403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