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17:26:19板新

政院版證所稅 持有3年即減半

中國時報 2012.04.20
政院版證所稅 持有3年即減半
A26+李明賢、沈婉玉、劉宗志/台北報導】

 政府加快推動復徵證所稅腳步!行政院高層表示,經過討論,決將個人及法人長期持有所得額減半的優惠,從持有五年改為三年,其餘均照財政部版本通過,最快下周四將證所稅草案排入行政院議程,隨即提報立法院審查。

 行政院長陳冲昨主持行政院會後,曾與財政部長劉憶如就復徵證所稅單獨交換意見一個多小時。行政院政務委員管中閔昨天下午立即邀集財經相關部會審查財政部提出「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據行政院高層明確表示,「以財政部版本為主」,力挺財政部的證所稅版本。

 至於券商憂慮證所稅將衝擊股市成交量,陳冲昨受訪時表示,政府與民間溝通管道很順暢,政府部門在討論修法過程,也會參酌各界意見。

 財政部版證所稅案,將長期持有減半課徵年限從五年降低成為三年,其他均照財政部版本通過,規畫自一二年度起實施。

 其中,個人證所稅課稅標的包括上市櫃、興櫃與未上市、未上櫃股票、私募基金受益憑證等,全年淨賺達三百萬元才要繳稅,稅率二十%。但基金、債券、股票指數型基金(ETF)與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等,都不在課徵證所稅之列。

 法人證所稅維持最低稅負制,基本所得額為五十萬元,稅率為十二%。外資免徵證所稅,如熱錢、美國加州教師退休基金等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代理人的境外投資機構(FINIs)證券交易所得維持免稅,基金等未列入的項目,也維持免稅。

 不過,金管會昨轉達券商憂慮,表示證券期貨所得稅恐造成台股成交量下滑、證交稅減少,也可能造成國內券商從業人員「生計」問題,因此建議證交稅能夠調降課徵,而期交稅與期所稅只擇一實施,以降低衝擊面。

 陳揆表示,稅制改變若造成影響,政府會持續與各界溝通;至於金管會與財政部意見相左,陳揆也說,包括政務審查、院會討論過程,都可交換意見。

 不願具名的政院高層也說,政院基本上以財政部版本為主要意見,「若有其他意見先拿掉」,先把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否則再拖下去,草案想過也過不了。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