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0 16:58:02板新
如何課徵未定案
會中針對復徵證所稅,包括政府若決定復徵證所稅的時機點以及申報人的成本認定,進行討論。財政部在會場上提出,不論未來採用何種改革方案,民國103年(2014年)實施,並在當年的5月申報102年度的證券交易所得,獲與會成員高度共識。
財政部長劉憶如說,「何時申報,就是103年5月,申報102年的全年」,換言之,就是明年上路實施,後年開徵繳交。
至於證所稅如何課徵?是要在「最低稅負制」之下?還是在「所得稅法」中處理?與會成員也提出方案,舉例來說,像是比照最低稅負制,在法案正式實施前某一時點的收盤價作為買價;另外就是由申報人舉證買賣價,擇一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財政部決定周四(12日)提出財政部版本,明列利弊得失、綜合評估,再報請行政院做最後核定。預估今年9月立院新會期將送交稅改委員會討論。
復徵證所稅確定實施,財政部昨天強調不溯及既往,劉憶如昨天也表示,政策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但財政部會盡可能凝聚共識,尋求最大公約數,並縮短決策時間,減輕股市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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