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0 16:56:14板新
財政健全小組-資本利得稅有價證券分組第二次座談會之新聞稿
今(9)日財政部召開財政健全小組資本利得稅-有價證券分組第2次座談會,由財政部劉憶如部長、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裕璋主任委員,及政大名譽教授陳聽安共同主持。與會代表除有價證券分組委員28名出席外,並另邀請投資人代表李金土、賴憲政,高雄市投資人保護協會會長陳明澤,及會計師、律師等,共37名來賓與會。
承續上周四第1次分組會議結論,財政部首先安排財政部曾銘宗次長簡報香港、新加坡、日本、南韓、美國等國有價證券課稅規定,與台灣現行制度對照。接著請分組委員就「有關有價證券之課稅,在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AMT)處理,各有何利弊得失?」、「不論採用何種改革方案,如果訂在民國103年5月申報102年度證券交易所得,您認為如何?」,及「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以何種方式計算最恰當?」三項子題表達意見。
今天會議中,委員們對於第一項子題意見並不一致,無法確定未來有價證券課稅,究竟應在「最低稅負制」之下、還是在「所得稅法」中處理?因此,財政部將在綜合評估、明列利弊得失後,於本周四(12日)提出財政部版本,報請行政院核定。
至於第二項子題提及的開徵時點,不論是採取哪一種改革方式,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同時也讓投資人及早做好準備,與會委員對於「於民國103年5月申報102年度證券交易所得」達成高度共識。
最後是成本認定問題。會中,委員們大多同意,不論改革方案為何,屆時投資人可自下列兩種方式中,自由選擇一種比較有利的成本認定。一是自行舉證實際買價成本,二是以制度實施前某一時點的收盤價作為買價,從而認定未來賣出後的所得金額。
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這幾次會議的很大收穫,就是在公共政策形成前,能有機會讓政府部門及社會各界聽取不同立場的聲音,對於政策的形成與決策有很大幫助,也透過媒體的力量,讓社會各界都能參與。她同時指出,政策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但財政部會盡可能凝聚共識,尋求最大公約數,並縮短決策時間,謝謝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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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財政部
更新日期: 20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