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2 16:13:02板新
稅籍清查全面展開
(苗栗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表示:為加強稅籍管理、掌握稅源及遏止逃漏,該分局將自101年4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全面清查轄內公司行號營業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另停業達2年以上之營業人實際停業狀況,亦納入本次清查重點。
該分局指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及31條規定,營業人於開始營業及停、復業前,應辦理設立及停、復業登記,同法第30條規定,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事項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請變更或註銷營業登記。
該分局特別籲請營業人,如有前揭情事而未依規定辦理者,應儘速補辦相關登記事宜,以免被查獲而遭受處罰。
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電子發票相關資訊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www.einvoice.nat.gov.tw。
(提供單位:第三課李如芝,電話: 037-320063 轉309)
更新日期: 20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