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泉仁入星籍 稅負可望省半
中國時報 2012.03.20
王泉仁入星籍 稅負可望省半
【A16版+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台灣知名產業界人士如曹興誠、王泉仁相繼入籍新加坡,星國稅制究竟對高資產族群有何吸引力?會計師許祺昌表示,台星在所得稅、遺贈稅計算方式差異大,台灣最高稅率達40%,若是外籍人士,則可採行就源扣繳20%,稅率最高相差近一半。
許祺昌指出,擁有台灣上市公司股票的大股東,最大宗的所得種類為分配股利,在台適用高資產稅率40%,但若是轉做新加坡人,股利所得僅扣繳20%。
大股東如擁有台灣未上市未上櫃股票,若買賣獲利,台灣人要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算,股票交易所得若超過600萬元,需按20%的稅率繳納所得稅,但外國人擁有未上市未上櫃股票,則不計入最低稅負計算。
新加坡不課資本利得及海外所得課稅之外,也免徵遺產稅,是富人的一大福音。許祺昌指出,在台灣的稅務居民,在全球有贈與事實均需課贈與稅,但若是星國人,除非贈與的是台灣人的財產,否則都不必繳稅。
針對高所得族群「移籍」的避稅方式,財政部表示,雙重國籍者在台設有「住所」,即使全年在台居留時間未達183天,凡有中華民國境內所得,即不能按20%稅率就源繳稅,而必須比照居住者,在5月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最高稅率達40%。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如有中華民國所得,其課稅方式並不相同,居住者須辦理結算申報,適用5%到40%的累進稅率繳稅;但非居住者並不需要辦理結算申報,僅須按20%稅率就源課稅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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