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1 17:29:49板新

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請儘速向國稅局申請

南區國稅局表示,考量民眾之個人特殊需要,納稅義務人、配偶、滿二十歲子女及直系尊親屬得申請與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配合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作業,國稅局於101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開放下列方式供申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一、網路申請 
   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0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
   二、臨櫃申請 
   填具「100年度所得資料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申請書」(請於該局網站http://www.ntas.gov.tw首頁>便民服務>書表及檔案下載區>本局補充資料>綜合所得稅項下下載),親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
   三、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申請 
   於申請書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後,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於101年3月15日內寄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
   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您有需要,請儘速在101年3月15日前辦理申請。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科郭科長            06-2298007       
   彙總編號:10102-1002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