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9 17:11:04板新
財政部公告對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表示,對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業經財、經二部分別完成傾銷及產業損害之調查,認定如停止課徵反傾銷稅,傾銷及產業損害將繼續或再發生,且經濟部就本案若課徵反傾銷稅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綜合分析評估,結果顯示無明顯負面影響,經本(100)年12月8日召開之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第164次會議審議決議對涉案貨物繼續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並於本(19)日公告自本年12月20日起繼續依原稅率課徵反傾銷稅,課徵期間5年。課徵稅率如下:
涉案廠商 傾銷差率 備註
昆山森鳴紡織有限公司 88.5% 按原課徵稅率核定
浙江雙燈家紡有限公司 86.6% 按原課徵稅率核定
中國大陸其他廠商 204.1% 按原課徵稅率核定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對於中國大陸「昆山森鳴紡織有限公司」、「浙江雙燈家紡有限公司」、「南京佳友紡織品有限公司」、「上海千賀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卡璐達家居紡織製品有限公司」及「UCHINO INTERNATIONAL PTE LTD」等6家原價格具結廠商,財政部同意渠等自本年12月20日起繼續採行價格具結進口措施,為期5年。該等具結廠商需配合財政部查核,按季提供涉案貨物輸往我國之交易資料,如其進口價格有違反價格具結保證或拒絕提供交易資料,財政部將依前開傾銷差率課徵反傾銷稅。
新聞稿連絡人:蔡佳靜
聯絡電話:2322-8000 分機8226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政司
更新日期: 201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