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6 16:48:46板新
巨擘邱丕良漏稅 補罰4.6億
中國時報 2011.12.16
巨擘邱丕良漏稅 補罰4.6億
【A20版+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巨擘公司負責人邱丕良遭控利用虛偽買賣方式,出售所持巨擘公司股票,藉以規避營利所得,涉及逃漏所得稅負,被北區國稅局查獲,連補帶罰共須繳納4.69億稅款事件,昨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邱丕良以每股24元,出售8,797萬6,916股給予駿業發等5家公司,這5家公司負責人都是邱某本人,金額合計為21億1,144萬元,但 都沒有在股票交割前交付股款,而以股東往來科目入帳,且這5家公司除取得89年度巨擘分配的股票股利外,沒有其他營業收入。
北區國稅局認定,邱丕良將巨擘股權移轉給該5家公司,是利用不當形式法律關係的安排,轉化為免稅的證交所得,以規避其營利所得。
確定判決指出,北區國稅局的認定,於法有據,駁回邱丕良上訴駁。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