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4 13:08:06板新

新聞標題:自100年10月7日起關稅稅率4.3%以上恢復退稅 (2011/10/21)

新聞標題:自100107日起關稅稅率4.3%以上恢復退稅 (2011/10/21)

關稅總局表示,為提升業者出口競爭力,財政部業於1001014日公告,外銷品進口原料關稅稅率4.3%以上恢復退稅之貨品計1,210項,自100107日起生效。該總局已於1014日將此類貨品進口稅則稽徵特別規定欄註記為「R」者,溯自本年107日起予以刪除。另為維護廠商權益,對於本年107日至13日期間進口放行之貨物,將由各關稅局積極受理廠商申請報單更正事宜,並免徵收每份報單修改處理費新臺幣100元。

有關外銷品所用原料恢復退稅貨品項目清表,可點選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7195/ch04/type1/gov30/num6/Eg.htm網址查詢,該總局亦設有服務電話02-255055002507分機,歡迎善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陳金標

聯絡電話:25507837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稅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