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年報稅 增幼兒扣除額2.5萬
中國時報 2011.09.09
後年報稅 增幼兒扣除額2.5萬
【A01版+仇佩芬、沈婉玉/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若立院本會期三讀通過,明年元旦起,每戶綜合所得淨額在一一三萬元以下、基本所得額未超過六百萬元,納稅人若有二歲以上、五歲以下子女,每人每年可享扣除額二.五萬元,若適用所得稅率五%或十二%者,每人可少繳稅一二五○元或三千元。
這項幼兒減免措施,全國共有廿四萬三千戶家庭受惠,影響稅收二億三千二百萬元。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說,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是為補足現行政府人口政策缺口,原則訂有排富設計,必須沒有接受幼兒免學費補助的家庭才行,避免財政負擔過,希望立院本會期列為優先審議法案,儘速通過。
財政部官員說,若立院本會期三讀通過,家中有九十六年到九十九年出生幼兒的家庭,後年(民國一○二年)五月報稅時都可享有減稅優惠。但今年(民國一百年)新添寶寶,民國一○三年五月報稅時才可享有連續四年減稅優惠。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這項修法,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因應少子女化,政府已陸續實施幼托補助及五歲幼兒免學費等措施;為協助養育二歲以上、五歲以下幼兒家庭,因此在這次所得稅法修正中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以減輕中低所得者負擔,請財政部積極協調立法院朝野黨團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根據通過草案,經減除幼兒特別扣除額後,納稅人若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二○%以上、或基本所得額超過六百萬元,以及同一子女在當年度已接受中央政府機關二學期幼兒免學費補助,有上述任何一種情況者,不得扣除。張盛和強調,若未來教育部免學費補助從五歲向下延伸,幼兒特別扣除額將慢慢退場,最後完全由教育部免學費政策接手。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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