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森林換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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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有關山林:
「二萬元的代價」將於11月16日週五晚間21:00~22:00播出,11月18日早上08:00~09:00重播。)
11 月 8日 ,偕同公視「島」的記者燕如及攝影,一同勘查屏東縣獅子鄉的伐木林地,其中一片林地,是已復育26 年的天然林(據地主表示約在民國70年左右砍伐過一次,爾後任其演替,讓土地公來種樹,本區常態約 10 年伐木一次),僅賣給木材商 1公頃 2萬元,木材商將整片山頭的森林全面皆伐,僅留下樹頭,光禿的山野,與 3年前我們所阻止的全民造林如出一轍。
這是屬於原住民保留地的「林地」,依照林業相關法規,就是做為「造林」、「伐木」的經濟林地。然而,放眼週邊未砍伐前山林是如此美好,我認得出的九芎、大葉楠、山枇杷…已成蓊鬱森林,怎麼只值 2 萬元?崎嶇的山地,坡地從30度到 6、 70度不等,在此開腸破肚的開闢伐木道路,全面皆伐森林,難道不會衝擊水土?
上山的途中,位於這片坡地下游─草埔的達仁溪河段正在進行河川整治工程,凸顯國家面對山林水土課題的重大矛盾,上游規劃伐木地,下游再花錢整河川,形成了惡整土地的永續工程。
原住民的經濟與國土保育之間,必需要建立配套,以現今台灣的經濟力,用2 萬元買1公頃 化育 26 年的天然林,不可能付不起;為了治山防洪,朝野政黨聯手提出的治水特別預算就高達 1,410億,其中原住民族地區治山防洪工程 160 億、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 65.76億 ; 97 年度水保局的預算 12.54億,林務局 6 億元,全都是用來蓋攔砂壩,進行坡地的整治,這些大都是丟到水裡的無用工程,特別預算和常年預算加起來,每年就有近 47億的預算。如以一公頃 2 萬元來保護林地 10 年不砍伐,足以保護23.5 萬公頃的林地10年不砍伐。對比之下,真是非常荒謬。
台灣的山林政策確實該好好檢討。過去陳玉峰老師主張將台灣的林地分為經濟地和保育地,徹底擺脫唯用的林業政策,是正確的方向。如果把焦點放在原住民保留地,就要進一步檢討,目前的林地、農牧用地編定是否合理?以過去在屏東地區勘查造林地的經驗,許多的林地、農牧用地根本不適合開發,但政府不檢討、不處理的結果,就只好讓這些傷口不時化癑、潰爛,然後付出更多的代價去收拾。
這個伐木案讓我再度確信,救火式的環境運動也許能解決一時的問題,但根本之道還是需要募集資源,建立專業分工的體系,才能長期持續關注環境課題,山林運動尤需盡速培養新世代人才。
根政 2007/11/15
*地球公民協會部落格正式推出: http://met2007.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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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島》兩萬元的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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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順著台九線往屏東楓港方向南進,來到獅子鄉草埔村的山上,沿路上都可以感受到恆春半島的強勁風勢,隱約在搖動的樹叢間,看到幾座山頭,有被砍伐過的痕跡,少了樹木的屏障,山頭的風更大了。到了現場,只能用滿目瘡痍來形容眼前所見。 負責承辦的鄉公所人員,告訴我們這是合法申請的砍伐案件,因為是屬於原住民保留地的林業用地,本就可以造林、砍伐循環使用,民眾只要依法向縣政府取得採運許可證,就能夠賺取木材收入。而每年農委會也會提供給縣政府可伐木的面積額度,讓縣市政府有所依循,在額度進行管制。為了避免對地表造成更大的破壞,也對每個案件申請限制伐木面積,最多只能申請兩公頃的開採,不過即使程序完全合法,現場看到裸露樹頭跟鬆軟的土質,還是讓人擔心會不會有水土保持的問題,既然有水土保持的疑慮,按照現行法令卻能合法使用,這其中牽涉到的,就是原住民的生計問題。 在草埔造林三十多年的李正忠,說出了自己的心情,即使知道賣木材的收入微薄,一公頃最差的時候甚至不到一萬元,但是為了下次收成,還是不得不賣,而部分林農為了有更好的收入,想盡辦法在土地上,做最大的效益使用,我們在通往草埔的途中,就看到林下全都是一朵又一朵盛開的山蘇,山蘇讓植被環境單一化,失去自然演替的環境,但對只想填飽肚子的林農來說,生物多樣性的問題對他們來說似乎有點遙遠。 在地主看來,在自己的土地上收穫農作物是天經地義的事,只不過他們的作物是樹木跟山蘇,他們不理解只是收成自己的作物,為什麼需要跟政府報備。曾經和政府的承辦人員有所爭執,而政府也為了讓林農上山照顧林木,同意在林木長大的兩年緩衝期間種植短期作物,保育與生計之間,常常都只能用妥協的方式進行。 九十六年屏東縣政府率先再常有洪災發生的瑪家鄉和三地門,以自行籌款的方式,推出限制伐材補償方案,鼓勵林農留下樹木,以十年為一個期間,按材積數給予補償,造林收入的不穩定,讓大多數的林農都願意接受補助方案,到九十六年十月底,已經補償了二百多萬元(大約二十八公頃)的林木。 不過,長年關注台灣山林的李根政老師,認為由各縣市政府自行籌資補助林農,不是長久之計,根本之道,要從中央的林業政策去做通盤檢討,將防災防洪等等的工程費用,重新分配,土地地目也必須盡快清查重新劃分,讓國土復育條例正式立法通過,才是徹底解決山坡地的問題。 如果具體來說,按照印度農業大學的研究,一棵50年壽命以上的大樹在生態上所產生的週邊效益,包括製造氧氣、改善土壤等等,就超過四千萬元以上的價值,現在?兩萬元的代價,就能換取一公頃的森林。這樣的帳本,似乎怎麼都不划算! ●側記 ●本文轉載自公共電視台「 我們的島」節目──第428集「花卉世界大戰」。本集將於11月16日週五晚間21:00~22:00播出,11月18日早上08:00~09:00重播。 本集節目精采內容簡介如下: 【封面故事】花卉世界大戰 【看守台灣】兩萬元的代價 【人與自然】共和新村老味道 【2007/11/14 公共電視台】 |
《地球公民協會》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198號9樓之2
電話:07-5561585 傳真:07-556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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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元代價太貴啦~
主旨:有關96.12.27高、屏在地文史、環保團體陳情抗議所提「十一項疑點」其中第三、四項疑點,有竄改事實:「12萬平方米的改建基地」、「底層是海沙和泥土,土質鬆軟不宜蓋高樓」等不實言論之指控,詳如說明,惠請 貴團體應儘速提出相關事證,否則將對改建眷戶、國防部與本所權益因該不實指控而受損部分提起法律追訴,敬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灰瓦厝眷村文史工工作室/王立皓君在其自設Yahoo奇摩「東港共和新村」南台灣僅存最完整的眷村‧一處山海相連的世外桃源」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exorcist_a777/)「打破沉默……(三) 12月27日 /星期四‧縣府抗議陳情」(作者:王立皓君),所述「十一項疑點」其中第三、四項疑點(詳附件一)辦理。 二、依據前項說明部落格:「共同抗議團體:灰瓦厝眷村文史工作室、屏東縣東港鎮眷村文化暨生態環境保護協會、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屏東環保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屏東工作站、屏東縣東港單鏡頭攝影學會、屏東縣東港文化環境建設促進會、高雄市國軍眷村文化發展協會、屏東人本教育基金會、尊懷文教基金會、洪雅書房、高雄市柴山會、地球公民協會、屏東家長協會、台灣永續聯盟」(摘自「屏東縣政府違背召開公聽會承諾,無誠無信,猶如騙子,縣民該如何自處?」作者:王立皓君,詳附件二)。 三、經查旨揭陳情抗議團體,惡意竄改事實,竟以:「12萬平方米的改建基地,卻違法不用環評:共和土地12萬平方米,改建是何等之大事,為何沒有確實的環境影響評估就即將草草的發建照給軍方?」、「共和土地含水量太高,底層是海沙和泥土,土質鬆軟不宜蓋高樓」(摘自「打破沉默……(三) 12月27日 /星期四‧縣府抗議陳情」作者:王立皓,詳附件三)等不實言論之指控,企圖影響屏東縣政府暫緩「共和新村新建工程」建照核發乙事,以達 成王立皓 君或其家人續佔國有土地與房屋(共和街51號、共和里66號),並享有不必繳納地價稅及相關租稅金,與水電半價費之特權(詳附件四)。 四、澄清「共和新村新建工程」事實說明如下: (一)改建基地面積僅2萬6317平方米,並非12萬平方米: 本所受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委託辦理「共和新村新建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工作,本眷村改建基地受東港鎮都市計劃道路分割,共分為四個街廓申請建照,甲/乙區基地面積8752㎡,丙區基地面積7620㎡,丁區基地面積6821㎡,戊區基地面積3124㎡,總基地面積約26317㎡,約佔共和新村總面積之22%。 (二)基礎承載力及沉陷量符合規範需求,結構安全無虞: 本所受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委託,「共和新村」工程地質調查委由復統工程顧問(股)公司辦理及楊維和大地技師簽證負責,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篇第65條規定,共鑽46個孔位(深度20~30M )。 (1)地質鑽探結果與建議: 僅第二層沉泥層,深度約0.5~6.2公尺 間,含水量較高,惟不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 建築物之基礎型式建議採用筏式基礎,基礎砌置深度約介於5.0~7.0M 之間,基礎承載力及沉陷量經檢討,皆符合規範需求。 (2)工程設計: 本工程基礎型式採筏式基礎,砌置深度5.7M ,基礎已穿越淺層局部回填層,承載地層為原狀地層。另基地地質改良,採直徑60㎝,樁距2M ,改良深度5.7~12.0M ,之高壓噴射攪拌樁,基礎承載力及沉陷量經檢討,皆符合規範需求,結構安全無虞,並由孫文郁建築師及施宗良結構、土木技師依法簽證負責。 (三)基地內大多為克難房,少數日式房舍業經增建失去原貌: 改建基地現況為老舊眷舍,大多為38年遷台後國民政府所蓋的房舍即所謂的克難房,其建築之精緻度、代表性、紀念性均不足。少部份日治時期的房舍(僅10戶),亦多由於改建、整建失去原貌,或增建情形普遍,較難發覺原有特色,業於96年7月30日 「屏東縣第一類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完成審議,並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綜合以「…村內建築物之外型(雨淋板屋面)大部分已有更動、增建情況亦普遍,較難發覺原有特色…」、「建築物多已改建,原有風貌已失」、「共和新村…若以單棟建築論之,並無特殊建築技法與特色」、「大部分建築物多已經整修失去原貌」…等審查意見,並議決:「不登錄」在案。 (四)大鵬新村每逢颱風、暴雨必淹,共和改建案有其迫切需要性: 經查前開共和新村、大鵬新村、東港眷村內現有建築大多年久失修、不堪居住、安全堪慮的「危險房屋」,且大鵬新村更是每逢「颱風」、「暴雨」必淹,「共和新村」改建案有其迫切需要性。 (五)共和新村改建案共規劃466戶全數用作照顧原有眷戶使用: 「共和新村眷村改建案」共規劃466戶,全數均用作照顧共和新村、大鵬新村、慈德五村、東港眷村原有466眷戶使用,實無剩餘戶數須經由市場買賣而能影響屏東房地產。且依據96年12月12日新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4條規定:「…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依法完工登記後五年內不得轉讓、買賣,故絕對沒有影響屏東(或東港)房地產情事。 (六)依法無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並非違法不用環評: 改建工程建築基地屬東港鎮都市計劃內住宅區用地(民國45年發布實施),建蔽率60%,容積率200%。依據現行都市計劃與建築相關法令及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令,無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得依法申請興建50公尺 或15層以下非高樓層住宅建造執照。 五、經查旨揭陳情抗議團體,其中主要帶頭者,竟為破壞共和新村原有建築物外型與綠化環境之元兇(詳附件四),而使建築物「原有風貌已失」,以致遭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決不登錄」。實圖個人既得利益,假借「保存歷史建築」之名,為一己之私,妨礙政府重大建設推動,而不具備旨揭陳情抗議正當性。 正本: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執行長:朱玉璽(屏東市公裕街257號)、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屏東市公裕街257號)、灰瓦厝眷村文史工作室:王立皓(屏東縣東港鎮共和街51號)、屏東社區文化資產守護員:葉慶元(屏東市光榮里成功路138號)、屏東縣東港鎮眷村文化暨生態環境保護協會、台灣生態學會屏東工作站(433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209號)、屏東縣東港單鏡頭攝影學會(東港鎮共和里共和街78 號)、屏東縣東港文化環境建設促進會(屏東縣東港鎮鎮海里45-2號)、高雄市國軍眷村文化發展協會、屏東人本教育基金會(900屏東市豐年街63號)、尊懷文教基金會(842高雄縣旗山鎮旗南二路136巷22號)、洪雅書房(嘉義市長榮街116號)、高雄市柴山會(高雄市前金區七賢二路398號10樓之3)、地球公民協會(81357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198號9樓之2)、屏東家長協會(900屏東市天津街12-8號)、台灣永續聯盟(65146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31號)。 副本: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屏東縣政府、林世華建築師事務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路檢舉信箱、Yahoo奇摩部落格。 主持建築師 孫文郁 附件四 「96年12月27日 屏東在地文史、環保團體陳情抗議帶頭抗議陳情人:灰瓦厝眷村文史工工作室/王立皓的家」 共和新村的土地(國有土地)與房屋(日據建築)均屬國家所有,眷戶對建物及地上物只有使用權,並無土地、房屋所有權,且享有不必繳納地價稅及相關租稅金,與水電費半價之特權。 王立皓先生目前使用的「共和新村」房、地包括: 屏東縣東港鎮共和里66號 王立皓:「在光復路兩年租約期滿,在當時村長(現在的里長鄭新寶 先生)的安排下讓我進住共和新村的幼稚園…共和新村幼稚園的這塊空間,我仍持續使用,軍方承諾…只要我不營業,這塊閒置空間讓我無限期利用,直到改建為止…目前幼稚園是我的武館與灰瓦厝眷村文史工作室的工作據點」(摘自「日記一則」,作者:王立皓) 屏東縣東港鎮共和街51號 王立皓:「我家住的是「戊等房」,眷村房舍是我父親38年前用錢買的,既是用金錢購買,就沒有所謂國家給予的說法。日治時期的原貌大致沒變,家中為做生意的須要,部份的建築是日後增建的。」(摘自「淺談共和新村」,作者:王立皓) 一、 位置: 屏東縣東港鎮共和街51號:灰瓦厝眷村文史工工作室/ 王立皓 先生的家,位於共和新村西北角,西接東港市區、北臨東隆國小與18米 共和街,為共和新村往來東港市區要津,區位條件良好,適合作為沿街店面自用或出租使用,極具商業使用價值。 二、 使用現況: (一) 北側: 北側臨東隆國小與18米 共和街,為建築物之前院,因具臨街商業價值,原有老樹全數被屋主砍伐殆盡,取而代之的竟是高大的違章店鋪,作為自設麵舖或出租店面圖利使用。高大的違章店面完全遮住了後面原有的日式建築,並佔據原有的綠化面積,老樹被砍除而改為高大的店鋪違建,原有的建築風貌與綠化環境早已遭破壞而不復見。 (二) 東側: 東側臨巷道,原有的侧院早已被違章佔據,老樹全數遭到砍除殆盡,高大的違章建築作為住宅使用,完全遮住了後面原有的日式建築,原有的建築風貌與綠化環境早已遭破壞而不復見。 (三) 南側: 東側後院被改建為高大不鏽鋼水塔,達三層樓高、不繡鋼外型與週遭環境極為不協調,原有的建築風貌與綠化環境早已遭破壞而不復見。 王立皓:「共和新村總面積12萬平方米。社區現有之總戶數為223戶。…。房舍形式:日式房舍均為獨棟獨院…目前原始房舍的總數(62棟): 甲等房2棟。乙等房13棟。丙等房18棟。丁等房20棟。戊等房9棟。…克難房舍則為聯棟平房,…格局狹小,為狹長型的建築。」(摘自「淺談共和新村」,作者:王立皓) 依85年土地公告現值,屏東縣共和新村國有可計價土地公告現值總值:24億3千餘萬元。(摘自「打破沉默……(二) 12月27日 /星期四‧縣府抗議陳情」,作者:王立皓) 依據上述資料(85年土地公告現值與62棟獨棟獨院日式房舍、161戶克難房舍)計算日式房舍每戶土地公告現值至少1500萬/棟(市價約3000萬)。 綜上 王立皓 先生或其家人目前無須繳納地價稅及相關租稅金(繳交國家),便可以無償使用國家所有之「共和新村」土地(共和里66號、共和街51號),依85年公告現值便至少:3000萬元(市價約6000萬),與其上日式房屋(國家所有)和其自稱「家中為做生意的須要」而侵佔國土逕行「公地自建」之違章店鋪及側院違章建築,可無限期利用,直到改建為止。 以上的資料一部分是在王立皓先生的部落格摘綠下來,一部分是本人親自到共和新村所聞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