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8 20:00:00閱寫協會

2015桐花文學獎徵件!! 9/15截止~~



一、活動目的  

為發揚客家文化、鼓勵客家文學創作,客家委員會特別徵集蘊含客家文化之文學作品,增進客家文學寫作風氣,以收客家文學推廣之長期效益,特辦理此徵選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

承辦單位:台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三、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年齡,對文學創作有興趣、想法,以正體中文及客語漢字書寫者,皆可參加。

四、徵件主題

以「客家」或「桐花」為創作主題,創作內容與客家文化相關之內容。

五、徵選組別、各組徵選類別及作品字數

(一)組別:一般組、客語組(限用客語漢字)

(二)各組徵選類別及作品字數 

       新  詩  類:15 行至 25 行。

       散  文  類:3千字至 5千字。

       短篇小說類:5千至 1萬字。

六、活動獎項

       新 詩 類: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乙座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各5千元、獎狀各乙紙

       散 文 類: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各8千元、獎狀各乙紙

       短篇小說: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乙座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各2萬元、獎狀各乙紙

    *相關說明:得獎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含)元以上者,主辦單位須依所得稅法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於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

       計未滿183天之人民,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20%稅金。

七、評審方式

(一)參賽作品寄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不得更換作品。

(二)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三)各類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

八、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報名。

(二)即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作品一式4份,連同報名表1份、肖像權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1份、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正本1份(請親簽或蓋章),以信封裝袋密封,信封上請註明「2015桐花文學獎」及「參賽組別與類別」,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桐花文學獎徵件小組 收」即可。

九、活動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一)網路索取:請至「2015桐花文學獎」活動網站下載活動簡章與報名表(含肖像權暨著作財產權同意書、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網址:http://www.hakkaliterature2015.tw/。

(二)郵寄索取:附回郵信封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桐花文學獎徵件小組 收」即可。

十、得獎公布及頒獎典禮

(一)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活動網站,請密切注意網站最新消息。徵件小組將個別通知每位得獎者,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得獎者將受邀參加頒獎典禮,詳細資訊將另行通知。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以正體中文撰寫,客語組以客語漢字撰寫,並於文首註明腔調別。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過之作品。可同時參加兩組之各類別,然各類參賽作品以一篇為限。

(二)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號細明體,左側裝訂。如以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三)如使用客家字,須以「客語漢字」表示,客語漢字之標準,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查詢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且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網http://hakka.dict.edu.tw/hakkadict/index.htm

(四)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參賽作品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作品字數不符合規定者,一概不列入評審。

(五)得獎者請於接獲得獎通知後三日內,提供參賽作品電子檔,並不得修改內容,以利得獎後專書出版作業。

(六)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主辦單位,擁有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利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得獎者且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參賽作品曾於平面媒體或網路公開發表者。

       3.參賽作品曾獲獎或已於其他比賽報名參審之作品,不得報名參選。

(八)凡參賽即視為認同本徵選活動簡章,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九)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0冊得獎作品專書。

(十)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並以網站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十二、洽詢專線

(一)電話:(02)2351-0116  桐花文學獎徵件小組

(二)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台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三)電子信箱:hakkawriter@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