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22:27:33閱寫協會

「第四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徵獎活動收件期間延長至4月10日(五)止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辦之「第四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徵獎活動,原訂3月10日截止收件,因許多民眾反映準備參賽作品之時間不及,特將收件期間延長至4月10日(五)止(郵戳為憑),最高獎金10萬元。凡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或設有戶籍者)、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或定居證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就讀我大學院校之大陸(含港澳)學生均可參加。


 

本(四)屆分為「紀實文學獎」「紀實圖文獎」兩類,紀實文學獎以3,000至7,000字內為限,須以真人實事為題材的紀實作品;紀實圖文獎以2至5張照片及500至1,000字的交流紀實短文(可以整篇文章或照片圖說方式呈現),以圖帶文,透過圖文方式呈現,歡迎喜愛文學及攝影創作的朋友共襄盛舉。

※謹提醒:

1.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請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2.非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個人國籍護照影本以及中華民國核發之大陸地區

人民在臺灣地區居留證定居證影本

3.就讀我大專院校之大陸(含港澳)學生,請附上個人國籍護照影本以及我大專院

校核發之學生證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