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徵選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及立案之社會團體皆可參加。 |
二、 | 作品類別:題材具公益與社會教育性質,符合「公益服務經驗」「生命教育」「環保生態教育」或其他具體之「社會教育」等議題精神之文字、漫畫、繪本類作品,文字需以繁(正)體中文撰寫,內容呈現形式不拘。 |
三、 | 收件方式:請於徵件期間來函索取 填妥報名表並附上相關文件後,連同作品紙本乙份及完整電子檔光碟,寄至「402台中市南區美村路二段392號 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收」,並註明「參加公益教育出書獎」字樣。本活動一概不退件,參賽者請自留備份與底稿。 |
四、 | 評選: |
| (1) |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審查。作品需符合「公益服務經驗」「生命教育」「環保生態教育」或其他具體之「社會教育」等議題之精神,主題要符合普遍性的原則,作品內容須有一定的完整性及成熟度。作者的經濟負擔能力也將列為審查條件之一。參賽者個人資料未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作品恕不受理,逾期亦不接受補件。審查結果將公布於本公司網站。 | (2) | 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評審之。若作品未達水準或無符合本獎宗旨者,主辦單位得決議獎項從缺。 | (3) | 文友於網站瀏覽作品大綱與試閱章節時可張貼發表意見並票選,但該意見僅供本辦單位參考,不予列為評選依據。 |
|
五、 | 入選獎勵: |
| (1) | 名額:首獎一名;編輯推薦獎一名。 | (2) | 入選作品由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封面註名「本書榮獲白象文化公益教育出書獎」等字樣。 | (3) | 入選獎勵: | | A. | 贊助印量由主辦單位評估,首獎印量上限1500本,編輯推薦獎(POD少量出版)印量上限100本。得獎者可自費加量增印,再刷、再版亦需自費。 | B. | 實體與網路書店免費經銷兩年,作品以定價四~五折進貨給書店通路。其他經銷相關規定,依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之經銷合約辦理。 | C. | 出版與經銷總費用,首獎上限為新臺幣15萬元,編輯推薦獎上限為新臺幣3萬元(依本公司一般報價原則)。 | D.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得獎者需負擔10%之稅金(外籍人士不論獎項之市值,需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金);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者,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