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3 00:00:00閱寫協會

白象文化第五屆公益教育出書獎

創立於2004年的「印書小舖」,深耕精鑿自費出版服務多年,2009年擴大經營成為「白象文化」,優質貼心服務廣為台灣及海外十餘國華人讚譽推薦,專業、中肯、以作者立場出發的出版企劃建議與彈性服務流程,多年來不斷精進提升,讓出版真正成為人民自由的權利。
以「社會型企業」自詡,白象文化堅持將有限獲利回饋給出版的弱勢者,自2010年起舉辦「公益教育出書獎」,每年贊助一本公益教育類圖書之出版與經銷費用,書款收益完全屬於被贊助的提案單位或作者。
白象文化邀請您一同來為公益與文化教育盡一份心力,讓台灣成為充滿活力與創意的自由出版環境。

民國103年(第五屆)

一、徵件期間:103年4月23日(世界書香日)起,至103年9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二、審稿期間:103年10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三、公布得獎者:104年1月5日
四、
預計出版日期:104年4月(並舉辦新書發表會)
 
 

一、徵選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及立案之社會團體皆可參加。
二、作品類別:題材具公益與社會教育性質,符合「公益服務經驗」「生命教育」「環保生態教育」或其他具體之「社會教育」等議題精神之文字、漫畫、繪本類作品,文字需以繁(正)體中文撰寫,內容呈現形式不拘。
三、
收件方式:請於徵件期間來函索取
填妥報名表並附上相關文件後,連同作品紙本乙份及完整電子檔光碟,寄至「402台中市南區美村路二段392號 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收」,並註明「參加公益教育出書獎」字樣。本活動一概不退件,參賽者請自留備份與底稿。
四、評選:
 
(1)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審查。作品需符合「公益服務經驗」「生命教育」「環保生態教育」或其他具體之「社會教育」等議題之精神,主題要符合普遍性的原則,作品內容須有一定的完整性及成熟度。作者的經濟負擔能力也將列為審查條件之一。參賽者個人資料未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作品恕不受理,逾期亦不接受補件。審查結果將公布於本公司網站。
(2)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評審之。若作品未達水準或無符合本獎宗旨者,主辦單位得決議獎項從缺。
(3)文友於網站瀏覽作品大綱與試閱章節時可張貼發表意見並票選,但該意見僅供本辦單位參考,不予列為評選依據。
五、入選獎勵:
 
(1)名額:首獎一名;編輯推薦獎一名。
(2)入選作品由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封面註名「本書榮獲白象文化公益教育出書獎」等字樣。
(3)入選獎勵:
 
A. 贊助印量由主辦單位評估,首獎印量上限1500本,編輯推薦獎(POD少量出版)印量上限100本。得獎者可自費加量增印,再刷、再版亦需自費。
B. 實體與網路書店免費經銷兩年,作品以定價四~五折進貨給書店通路。其他經銷相關規定,依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之經銷合約辦理。
C. 出版與經銷總費用,首獎上限為新臺幣15萬元,編輯推薦獎上限為新臺幣3萬元(依本公司一般報價原則)。
D.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得獎者需負擔10%之稅金(外籍人士不論獎項之市值,需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金);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者,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一、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屬原作者。
二、作品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徵選,違者若經檢舉並經查證屬實,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三、作品之所有權或版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徵選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參選作品在本活動決選名單公佈前,不得全部或部分同時參選其他單位之徵獎,否則取消參選或得獎資格。
四、主辦、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與徵件活動。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隨時補充公告於本公司網站,投稿前請密切注意本辦法修訂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