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4 00:00:00閱寫協會

2015 角川華文輕小說大賞

主辦單位台灣角川股份有限公司

徵選項目

女性向長篇輕小說

獎項

長篇金賞(1名) 獎金新台幣20萬

長篇銀賞(1名) 獎金新台幣10萬元

長篇銅賞(1名) 獎金新台幣5萬元

※1. 所有得獎作者應同意由主辦單位獨家取得利用其獲獎作品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公開發表或出版。獲獎作品將由台灣角川股份
有限公司出版。

※2. 除獎金外,主辦單位不另支付版稅或其他任何報酬。

徵選內容

原創小說。題材形式不拘,以國中至大學之女性讀者為主要閱讀對象之作品。但不接受限制級之內容(內容有過多色情、暴力或不當之政治、宗教情節描寫者)。
參賽作品限未公開之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書籍、同人誌、網路等,或以任何媒體公開或發表出版者為限。


徵選規定

字數於6萬字至12萬字之間的長篇小說作品(含標點符號,以Microsoft Word之「字數統計」功能為字數計算基準)。字數不合規定者一律以違反規定視為投稿失敗,不列入評審。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獨立創作,不接受2人或以上共同創作的作品。


參賽方式

參賽作品一律採繁體中文格式。
必須以電腦打字,並以12級字、新細明體、A4版面大小的格式存檔。文字直橫排皆可,存檔格式建議為Microsoft Word。檔案內需依序有以下內容:作品標題、作者、500字以內自我介紹、500字以內的作品簡介、完整作品內文。(格式範例下載)
欲報名者須先註冊成為本活動會員,在活動期間以會員身分登入後,於本活動頁面上方點選「我要報名」,完整填寫報名資料並提交後,在會員中心依要求完成上傳參賽作品的程序。經主辦單位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即完成報名。


參賽資格

以華語創作、投稿的海內外人士,無國籍、年齡、職業等限制(惟歷屆台灣角川輕小說大賞及角川華文輕小說大賞長篇得獎者不得再參加本次比賽。)

收件、截止、揭曉

收件:自即日起開始收件

截止:2014年9月25日中午12:00截止(以報名完成時間為準)

揭曉:2015年3月中旬於活動官網公佈得獎名單,請參賽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決定該作品是否喪失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
參賽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選辦法、參賽資格,或有作品冒借、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任何權利情事者,即逕予取消資格。如為得獎作品,除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
參賽作品於得獎名單公佈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加其他類似徵文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同一位參賽者可以創作不同作品重複報名,但是每件作品均需分開報名及上傳。
當參賽者完成報名及作品上傳程序,經主辦單位確認無誤,等同報名成功。除了上傳過程出現問題導致上傳作品不完整,經主辦單位聯絡要求補上傳作品之外,不接受參賽者要求修改或重新上傳已報名作品。參賽作品檔案名稱須與報名表相符,如因檔案名稱不同導致主辦單位無法判別是否為該作品,主辦單位將視為報名失敗。另,如果參賽者更改作品名稱,重複報名內容與之前報名作品相同程度超過50%的作品,則該作者本屆的所有參賽作品將一律取消資格。(相同程度多寡由主辦單位認定,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是否獲獎,概不退件。
評審過程不受理任何相關詢問。
已報名之作品名單將不定期公佈於活動官網。
評選作業分為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評選作業將由台灣角川相關作業人員及評審共同進行。為達宣傳效果,主辦單位將於本活動網頁上公開所有進入複審作品之作者自我介紹、故事簡介及部分小說內文 (約5000字左右,公開段落由主辦單位決定,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通過初審、複審的作品名單將各自公佈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獲獎作品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等著作財產權等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獲獎人不得再於他處發表獲獎作品。出版作品上所標示之作者名稱於簽約時經作者決定後,除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要求變更。為利獲獎作品之出版,與作者充分討論後,主辦單位對獲獎作品享有建議及修改權限。
獲獎作者於與主辦單位簽約起3年內如有撰寫其他小說類作品(包括獲獎作品之續集或其他主題之作品),應同意主辦單位享有優先發表及出版權,但出版之相關條件由主辦單位及獲獎作者另行協定。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三十天內頒發獎金與獎座。惟非台灣、大陸、香港、澳門等地的海外地區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獎金與獎座三個月,以便進行資格之查證。
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如依作者投稿地區的相關法令需代扣稅金時,主辦單位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並處理相關事宜。
凡參加徵選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佈於活動官網,請參賽者自行查詢。

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本活動辦法,或暫停、終止本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