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0 00:00:00閱寫協會

「第十六屆南投縣玉山文學獎」徵選簡章

一、宗旨:為推展地方文學創作、發掘寫作人才,並推展本縣觀光、文化之特色,鼓勵全國藝文人士探訪南投、提筆寫南投,特舉辦本文學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三、徵選類別及參加資格內容:

(一)文學貢獻獎: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本籍南投縣,或設籍南投縣,或曾就學或就業於南投縣5年以上者(5年含)。
2
、長年致力於文學創作、文學作品結集出版5種以上者,並曾於最近5年內發表新作者。
3
、未曾獲得歷屆南投縣文學獎及玉山文學獎文學貢獻獎者。
4
、參選者可採自薦或由公立機構、立案藝文團體書面推薦。
 

(二)文學創作獎:
1
、一般獎項: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2
、「南投新人獎」:參加對象限本籍為南投縣或曾設籍南投縣滿六個月以上、尚未獲得歷屆南投新人獎或南投縣文學獎、玉山文學獎及日月潭之美詩篇徵選前三名獎項、且未出版任何個人著作者。
3
、作品內容須以描述南投縣風土民情為題材,倘未符合,不得參選。
4.
同類作品一般獎項與「南投新人獎」只能擇一參加。參加「南投新人獎」必須附上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
 (三)類別及獎項:
類別 相關條件及限制 獎項及獎勵
文學貢獻獎 請見本簡章第三條第一項 乙名,頒給獎座乙座

文學創作獎 新詩 行數70行以內為原則 首獎1名,獎金4萬元、獎座及獎狀。
優選3名,獎金每名1萬元、獎座及獎狀。
新人獎1名,獎金1萬元、獎座及獎狀。
散文 字數以5000字以內為原則 首獎1名,獎金4萬元、獎座及獎狀。
優選3名,獎金每名1萬元、獎座及獎狀。
新人獎1名,獎金1萬元、獎座及獎狀。
短篇小說 字數以500015000字為原則 首獎1名,獎金6萬元、獎座及獎狀。
優選3名,獎金每名2萬元、獎座及獎狀。
新人獎1名,獎金1萬元、獎座及獎狀。
古典詩 分為近體詩(絕句、律詩)、古體
詩,以一個主題四首作品為原則 首獎1名,獎金4萬元、獎座及獎狀。
優選3名,獎金每名1萬元、獎座及獎狀。
新人獎1名,獎金1萬元、獎座及獎狀。
報導文學 字數以500015000字為原則 首獎1名,獎金6萬元、獎座及獎狀。
優選3名,獎金每名2萬元、獎座及獎狀。
新人獎1名,獎金1萬元、獎座及獎狀。
四、報名送件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3715日止。
(二)請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圖書科(540南投市中興路6691樓)索取,

或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nthcc.gov.tw)下載簡章。
聯絡人:圖書科莊小姐,電話:(0492221619101
(三)參選文學貢獻獎者由個人自行推薦或公私立機構、立案藝文團體書面推薦,並請檢送報名推薦表暨個人出版品各乙份。
 (四)參選文學創作獎各類者,請詳以下規定:
1
、每件參選作品請填寫徵選送件表乙份,併同參選作品乙式5份、作品(含個人簡介、相片應以300 dpi以上)光碟片1份送件,信封加註「參加第十六屆南投縣玉山文學獎」字樣及徵選類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送於103715日下午五時(文化局圖書館休館)前送達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圖書科四樓(540南投市中興路669號)莊小姐收,逾期不受理。
2
、每人參賽作品以每類一件為限,可各類同時參加,但必須分開送件。所有表件及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創作者自留底稿。
3
、參賽作品不得書寫姓名及任何記號,以A4紙張電腦直式橫打,字體以新細明體14號字為標準,左邊裝訂。
4
、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細檢查,內容不符或資料不齊,不列入評選。並請務必確認已確實送達。
5
、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則追回獎金、獎狀、獎座或獎牌,取消得獎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另其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2)曾在報章雜誌或網路等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參加比賽得獎 之作品,或接受政府機關經費補助之作品。
3)一稿雙投,除取消得獎資格外,文責自負。
4)「南投新人獎」各類角逐者,經查證違反本簡章第三條規定者。

五、評審作業: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負責評審工作,審查作業以書面初審及召開評審會議定之,參選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二)若參賽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評審委員得以評定從缺。
(三)評審委員之配偶、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參加徵選時,應主動迴避擔任評審;如應迴避而未迴避、經主(承)辦單位發現、被舉發者,無論是否已經頒獎,將註銷獎項、收回獎金與獎座(盃、狀),不得異議。
六、頒獎:
(一)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評定後擇期公開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佈。
(二)各得獎人應配合本局頒獎時間親自領獎;頒獎時間未能親自領獎者應委託他人領獎,如未能親自或委託領獎,獎品及作品集運費須自付,不得異議。
(三)獎金為競技競賽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另,獎金為競技競賽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新臺幣大於5000元者應扣2%的二代健保保費。獎金於頒獎典禮時統一以支票發給。
七、權責:
(一)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權歸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著作權歸作者,不另支酬勞,得獎專輯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人5冊為限。
(二)得獎人同意將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承辦單位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利用權限。承辦單位享有任何形式推廣(例如:出版各式影音、書籍、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公佈上網、公開傳輸等)之權利,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上開權利,且不需另行通知及支付報酬。
八、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簡章之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九、本徵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