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31 00:00:00閱寫協會
【第一屆瀚邦華人文學獎】 徵文辦法
一、活動主旨:結合文創與公益力量,關懷視障朋友,進而創造社會美好力量。
二、主辦單位:瀚邦國際慈善基金會 協辦:財團法人台灣盲人重建院 公關協力:圓方創意有限公司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2013第一屆瀚邦華人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網址:http://www.literature.com.tw,從網站下載報名
表、著作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384號 瀚邦華人文學獎工作小組 收」。
五、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A.大眾組:
1.微散文(一千字~三千字)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2.微小說(五千字~一萬字)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
B.視障組:
1.微散文(一千字~三千字)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2.微小說(五千字~一萬字)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
六、參選者資格:
(一)A.大眾組:海內外華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年滿十八歲者
B.視障組:海內外華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且領有身心障礙視障手冊者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全球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
品不得一稿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七、徵文主題:
「看不見的東西往往才是最重的東西,然而在『看見』與『看不見』之間,屬於那生命中最珍貴的會是什麼?」請參
選者就此範圍之命題創作。
八、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採初審及決審二階段進行,每一階段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九、注意事項 :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
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 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
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參選者每人參選以一篇為限。倘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
(三)參選作品需用有格稿紙謄寫或以A4 紙張電腦列印(稿件上請編上頁碼,並雙面列印),一式四份,並妥善裝訂
(裝訂時請以長尾夾固定成冊,勿膠裝),並附上光碟。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
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四)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相關說明。
(五)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視障組請附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
面影本
(六)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七)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
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十、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於2013年8月26日於重要媒體、專屬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其餘不另行個別通知),併
同台灣盲人重建院院慶2013年9月5日舉辦頒獎典禮,詳細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服務專線:
(02)2998-5588 #610
二、主辦單位:瀚邦國際慈善基金會 協辦:財團法人台灣盲人重建院 公關協力:圓方創意有限公司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2013第一屆瀚邦華人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網址:http://www.literature.com.tw,從網站下載報名
表、著作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384號 瀚邦華人文學獎工作小組 收」。
五、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A.大眾組:
1.微散文(一千字~三千字)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2.微小說(五千字~一萬字)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
B.視障組:
1.微散文(一千字~三千字)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2.微小說(五千字~一萬字)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
六、參選者資格:
(一)A.大眾組:海內外華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年滿十八歲者
B.視障組:海內外華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且領有身心障礙視障手冊者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全球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
品不得一稿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七、徵文主題:
「看不見的東西往往才是最重的東西,然而在『看見』與『看不見』之間,屬於那生命中最珍貴的會是什麼?」請參
選者就此範圍之命題創作。
八、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採初審及決審二階段進行,每一階段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九、注意事項 :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
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 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
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參選者每人參選以一篇為限。倘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
(三)參選作品需用有格稿紙謄寫或以A4 紙張電腦列印(稿件上請編上頁碼,並雙面列印),一式四份,並妥善裝訂
(裝訂時請以長尾夾固定成冊,勿膠裝),並附上光碟。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
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四)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相關說明。
(五)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視障組請附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
面影本
(六)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七)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
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十、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於2013年8月26日於重要媒體、專屬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其餘不另行個別通知),併
同台灣盲人重建院院慶2013年9月5日舉辦頒獎典禮,詳細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服務專線:
(02)2998-5588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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