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00:00:00閱寫協會

2013 國語日報兒童文學牧笛獎 徵獎辦法

■宗旨
發掘兒童文學創作人才,鼓勵兒童文學創作風氣。

■獎項
童話。適合八至十二歲兒童閱讀,文長五千字至七千字(以word字元計算,含標點符號)。

■獎勵
第一名,獎金壹拾伍萬元。
第二名,獎金壹拾萬元。
第三名,獎金捌萬元。
佳作三名,每名獎金參萬元。
每名得獎者均致贈獎座乙座。

 

■參選資格與條件
1.
參選者須年滿十八歲。
2.
參選作品以中文寫作。
3.
參選作品以尚未發表或出版者為限。
4.
得過本徵獎活動第一名者,隔屆始有資格參加。
5.
基於公平、公開原則,國語日報員工不得參選。

 

■徵稿時間:
1.
本獎每年舉辦一次。
2.
自民國一○二年七月一日起收件,民國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郵戳為憑)

3.參選作品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10078福州街二號八樓國語日報社「出版部編輯組」收, 信封上須註明「參選兒童文學牧笛獎」。
洽詢電話:(02)2392-1133180618081803
網址:http://www.mdnkids.com/events/20121222-2013mudi/

■評選、揭曉
1.
參選作品經彌封後,即日進行評選,評選辦法由評選委員會訂定。如作品未達水準,評選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2.
得獎名單揭曉:民國一○二年十一月中旬,刊登於國語日報及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網站。

 

■注意事項

1.童話作品須打字,字級12級,明體,A4紙張列印編頁,裝訂好;並附上影本五份及光碟一片(限以純文字檔或word處理)。手寫稿恕不受理。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2.每人參選作品以一件為限。

3.請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壹份,並附身分證影本或護照影本。作品本身請勿書寫姓名等資料。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恕不予受理。

4.參選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等情事,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資格,追回獎座、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出版權與發表

1.國語日報享有前三名得獎作品的獨家出版權(含光碟、有聲書、多媒體電子書),並享有佳作的優先出版權。

2.如作品出版,須按照本報出版合約行事,原著作者均可依出版合約取得版稅。

3.為配合贈獎和宣廣活動,得獎作品得由國語日報安排發表。

4.所有得獎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本報所有,選登或全登,由本報決定,不另致酬。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