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3 01:29:51閱寫協會
步道奇遇記 徵文活動
一、活動主旨
步道旅行是體驗自然,感受自然豐饒美好的旅遊方式,過程中或許有些令人難忘的經驗,讓人回味再三或是餘悸猶存,本活動鼓勵民眾將自己經歷的事件紀錄下來,與大眾分享你的精采故事。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三、參加對象
社會大眾,不分年齡、國籍皆可。
四、作品內容
- 以步道旅行中難忘的經驗為主題,舉凡有趣、新鮮、驚險、奇特的際遇皆可。
- 事件發生地點為全國步道系統之國家步道或區域步道。有關全國步道系統之範疇請參見台灣山林悠遊網,全國步道系統
http://trail.forest.gov.tw/nt/NT_welcome.aspx - 呈現尊重自然與個人心靈啟發的感想。
五、作品格式規定
中文撰寫1500-2000 字,上傳相關圖片2~3張。
六、參賽方式
- 收件日期:2010年10月1日至10月29日
- 本活動一律採線上報名(開放日同收件日期),參賽者請列印活動報名表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至: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20巷16弄7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環境信託中心 收,信封需有「步道奇遇記徵文」參賽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
七、參選規定
- 每人/每組報名作品件數不限,但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 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參賽。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繳回主辦單位。
- 得獎人於得獎通知後需簽訂「著作授權同意書」,作品之內容完整著作權均讓與主辦單位農委會林務局所有,並可提供所屬相關業務單位無限次數及範圍使用。
- 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非營利方式自由使用。
- 本簡章未盡說明事宜,主辦單位得以隨時解釋、修正之。
八、評審方式
- 評審委員:邀請自然寫作專家進行評審。
- 評審標準:文題契合度40%、文筆流暢性30%、內容趣味性30%
九、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金壹萬貳仟元)加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捌仟元)加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陸仟元)加獎狀乙張。
優選三名(獎金各參仟元)加獎狀乙張。
佳作獎二十名(獎金各貳仟元)加獎狀乙張。
十、洽詢方式
請電洽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02)2302-1122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2)2302-1122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211蔡怡珣。
相關活動訊息將於8月初詳載於本活動專屬網站:http://trail.e-info.org.tw
謝謝秋愛姐提供徵文訊息
同學們有題材的話不妨試試